“我在小区散步,被她家的狗咬了,疼得我几晚上睡不着觉。”9月7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中心“圆梦湖边调解室”里,曹女士摸着伤口,忍不住哭诉起来。对面坐着的王女士也是一脸无奈:“真的是想不通,我家狗平时挺温顺的,谁知道那天怎么了。”

事情要从一周前说起。曹某在小区散步,被王女士饲养的狗咬伤大腿,后注射狂犬疫苗花费400余元。“我好好走路没招谁惹谁,疫苗钱理应由狗主人全出,还有误工费。”400余元的疫苗费,成了两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王女士不认可是自家的狗咬到曹某,不愿支付这笔赔偿款,双方多次发生口角,矛盾纠纷久久未能化解。
曹某和王女士两家住同一个小区,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为这事吵了好几回,社区派出所都出面调解过,始终没谈拢。
养狗是自由,管好狗是责任。在调解室里,司法所调解员与曹某、王女士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拉家常、谈心的方式进行辨法析理。同时,调解员经过调查取证和核对缴费发票,确认400余元费用真实合理,随即明确表示:犬只伤人,主人先担责,这是法律的底线。
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王女士主动认识到应该对曹某进行赔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现场给曹某支付1000元,两人握手言和。
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中心将联合司法所继续组织人员认真排查辖区存在的各类不稳定因素,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入楼栋开展文明养犬普法宣传,提醒养犬居民牵绳看好自己家的狗、定期免疫,从源头减少犬只伤人矛盾复发。(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