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法院:聚力调解化纷争 司法服务护营商

吉林省龙井市法院:聚力调解化纷争 司法服务护营商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建设工程质量引发的纠纷案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彻底解决陈年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案件源于2022年,甲公司为乙公司承建某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甲公司诉至龙井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该案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历经一年审理工作,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妥善处置了双方工程款争议。

2026年,双方因同一工程质量问题再起纠纷。乙公司以案涉工程质量存在施工质量缺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修复费用四十余万元,并申请对具体修复金额进行司法鉴定。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梳理案情时发现,本案与前案工程款纠纷属同一工程项目,纠纷具有延续性。为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升办案效率,承办法官果断摒弃机械审理、径行鉴定模式,立足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消除对立心态,理性化解矛盾。

承办法官一方面以前案的司法鉴定报告为基础,另一方面动员双方前往工程现场实地勘查,逐一核对争议不大的质量问题,再对争议较大的项目逐项核定修复方案、施工方式及相关成本,厘清案件事实与双方责任。结合现场勘查实际,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甲公司支付乙公司20万元工程维修费用。至此,案涉工程的系列相关纠纷一次性化解,双方对案涉工程再无其他争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减轻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又实质性化解了涉企商事纠纷。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深耕涉企司法服务,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全力护航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