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法院:线上交易起纠纷,线上调解化干戈

河南邓州法院:线上交易起纠纷,线上调解化干戈

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游戏币、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交易日益频繁。然而,隔着屏幕的交易,一旦一方失信,另一方该如何维权?虚拟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且看河南邓州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

阿杰(化名)与阿豪(化名)系通过某网络游戏相识。2025年5月,阿豪通过游戏好友消息添加了阿杰的微信,双方通过微信协商交易《问道》游戏币事宜。商定价格后,自2025年6月11日至6月25日期间,阿杰在两个游戏区组内陆续向阿豪交付了相应数量的游戏币,但阿豪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经双方对账确认,阿豪累计欠款13500元。阿杰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阿豪支付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均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通过线上方式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阿豪对欠款事实及金额均予以认可,表示愿意分期偿还。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还款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纠纷妥善化解。

法官说法

隔着屏幕打游戏、做交易,是当下很多年轻人的日常。但虚拟世界的交易,同样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一,游戏币是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游戏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它是玩家投入时间、金钱换来的,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属于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阿杰与阿豪通过微信协商价格、达成买卖合意,双方之间成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阿豪收到游戏币后未按约定付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和线下买卖实物商品本质上没有区别。

第二,网上交易要留好证据。电子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本案中,双方通过微信协商价格、确认交付,聊天记录完整记录了交易全过程,成为认定欠款事实的关键证据。游戏币交易往往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游戏交易截图等就是最有力的证据。(胡培三  朱小旭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