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法院:信任不因纠纷而断 调解促成当场

河南邓州法院:信任不因纠纷而断 调解促成当场

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标的虽小,却因熟人信任破裂、沟通不畅而僵持不下。法庭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引入乡贤力量,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义务,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原告小李(化名)从事大货车运输,与被告小张(化名)因长期业务往来而熟识。2025年7月,小李将一套轮胎交由小张临时保管,并支付看管费,村民王某在场见证。两个月后,小李按约前往取回,却发现小张门市已关闭,多次电话联系未果。小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张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梳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且双方为多年往来的熟人关系,若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也有助于修复双方多年的信任关系。为此,法庭启动“法官+乡贤”联动调解机制,邀请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共同参与。调解中,乡贤发挥熟悉当事人、了解本地风俗的优势,从乡土人情、诚信道义角度耐心劝导;承办法官则结合乡贤铺垫的良好沟通基础,从法律角度详细阐明保管合同项下的法律义务、违约后果及诉讼风险,帮助双方建立合理预期。

在法官释法与乡贤说理的共同推动下,双方逐步消除隔阂、重建信任。经多轮协商,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小张在法官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小李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一段因纠纷而受损的熟人关系也在调解桌上得以修复。(胡培三 刘洋卓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