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州区法院:锦旗映初心 司法解民忧

陕西华州区法院:锦旗映初心 司法解民忧

近日,当事人马某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守公道 清正廉明赛青天”字样的锦旗送到了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秉公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8年6月,梁某、马某因经营周转从狄某处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后狄某入狱服刑,狄某妻子刘某向梁某、马某催要借款,梁某、马某通过现金还款、以房抵债等方式全部清偿了借款。2025年狄某出狱后,持借条诉至法院,要求梁某、马某归还借款。

面对跨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后的复杂案情,承办法官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对借款、清偿等关键事实适用当时法律规则。审理中,法官核查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过户登记等证据,认定刘某在狄某服刑期间向梁某、马某的催款、受领还款及以房抵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已实际清偿,遂依法判决驳回狄某诉请。判决书送达并生效后,马某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张建锋 贾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