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将此次庭审设置为面向高校学子的一堂法治教育“公开课”。来自海南师范大学的十余名研究生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观摩案件审理全过程,在真实司法场景中将法学理论与实务对接,“沉浸式”接受了一堂道路交通安全法治课。

2026年5月1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美兰区人民大道与海甸二东路交叉口时,与路边的绿化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其驾驶车辆继续前进,途经长堤路、滨海大道、文华路等。当车辆行驶至海口市龙华区滨贸路与金贸西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交警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又经司法鉴定,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浓度为172.94mg/100ml。交管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2023年,被告人王某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并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审查起诉阶段,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但对量刑建议存在异议,处于“认罪不认罚”状态。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审判长针对被告人的认知误区,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王某某最终消除错误认识,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深刻悔罪,表示今后必将痛改前非,绝不再以身试法。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程序公开透明,旁听的同学们全程认真聆听,对刑事诉讼庭审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向同学们寄语:法律红线不容一再试探,公共安全容不得半分侥幸。被告人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司法机关处理、吊销驾照,本应痛定思痛,却仍心存侥幸再次醉驾,肇事后逃逸,既损害他人权益,也践踏法律尊严,代价沉重。法律面前无侥幸,每一次交通违法都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漠视。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以案为鉴,敬畏法律、珍爱生命,牢牢守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海南师范大学带队老师周兆进表示,此次庭审旁听是一堂鲜活的法治实践课,让学生们直面真实审判程序,远比书本教学更有冲击力,既能把法学理论和实践的深度融合,也帮助青年学子牢固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下一步,美兰法院将继续秉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工作思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机关干部、在校学生、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将法庭打造为全民法治教育的“公开课”,不断深化以案释法效果,拓宽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切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共同筑牢社会安全法治防线。(齐银凤 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