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少年清朗网络空间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中小学生手机规范使用倡议

守护少年清朗网络空间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中小学生手机规范使用倡议

手机是新时代便捷的通讯与学习工具,更是乡村留守儿童维系亲情、联结外界的重要纽带。但对于心智尚未成熟、自我管控能力较弱的中小学生而言,方寸屏幕背后潜藏着诸多网络风险,网络交友诈骗、直播打赏诱导、刷单返利骗局、隐形网络欺凌等隐患层出不穷。无节制、不规范的手机使用行为,不仅会造成学生视力下降、作息紊乱、学业懈怠,更容易让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甚至误入违法犯罪歧途,严重影响身心健康与成长成才。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相关工作规定,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凝聚多方守护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线,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体师生及广大家长,发布中小学生手机规范使用与网络安全防护倡议,引导未成年人科学用机、安全上网、远离沉迷。

严守校园管理规定 打造专注育人环境

倡议书明确,校园内坚持“少手机、重课堂”的管理原则,从严规范学生电子设备使用行为。日常校园生活中,学生原则上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娱乐类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入校,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校园活动与综合素质培养。

针对特殊情况,学校实行严格报备审批制度。确因家庭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须由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手机入校统一交由学校保管,严禁带入课堂、干扰教学秩序。同时,学校将严格落实电子设备集中保管制度,依托校园公用电话保障学生紧急联络需求,并将网络防诈骗、防网络欺凌、防网络沉迷等知识纳入主题班会、法治课堂常态化教学内容,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精准识别网络陷阱、掌握自我保护技能。

压实家庭监护责任 科学引导规范用机

家庭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倡议书着重强调,家长需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居家“会用机、不沉迷”,牢记“交友不泄密、打赏不参与、刷单不相信、遇害留证据”的上网安全四防口诀。

在日常监管中,家长要严格管控孩子手机使用时长,督促孩子养成规律作息,坚决杜绝熬夜刷短视频、打游戏等不良行为。针对留守儿童群体,外出务工家长要强化远程关爱,常态化关注孩子生活与上网状态,督促居家监护人做好手机使用监管,杜绝将手机作为“电子保姆”。

同时,引导孩子精准规避各类网络风险:谨慎网络交友,不向网友泄露个人住址、学校、家人务工等隐私信息,不随意发送私密照片、不私自约见网友;杜绝直播打赏、私自充值行为,妥善保管支付密码,一旦出现误充值、误打赏情况,及时留存证据并告知家长;摒弃“躺赚”“轻松赚钱”的侥幸心理,坚决不信各类刷单骗局,绝不租借、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及社交账号;遭遇网络欺凌冷静应对,不正面回怼,第一时间截图留存证据并告知老师、家长。

倡议书呼吁,广大家长要主动放下手机,高质量陪伴孩子阅读、运动、谈心交流,用亲情陪伴替代电子产品陪伴。摒弃“手机奖励、手机哄娃”的教育方式,从严管教、绝不纵容孩子的不良上网行为,一旦发现孩子遭受网络侵害,及时报警求助,也可向检察机关寻求司法帮助。

凝聚多方协同合力 护航少年向阳成长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同心同向、协同发力。此次倡议明确,规范中小学生手机使用并非简单“一禁了之”,而是以科学引导为核心,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合理利用网络工具,远离网络危害、杜绝网络沉迷。

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各界,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抓实抓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织密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网,为广大青少年健康、向阳成长保驾护航。(陈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