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破解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罪犯交付执行堵点,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和刑罚执行公信力,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周至县公安局副局长和宜军,法制大队、刑侦大队,周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同志参加会议。这也是周至县检察院依据“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的具体举措。

会上通报了专项清理推进总体情况,梳理在办案件存在问题,传达上级院工作要求。参会单位围绕交付执行、收监移送、信息互通、风险研判等关键环节座谈,对案件办理流程、衔接配合要点逐一厘清,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会议明确四项要求:
统一执法标准,依法规范启动
严格执行刑诉法及“两高两部”交付执行意见,对判决、裁定生效前未羁押、判后需收监的监禁刑罪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收监决定并送达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按职责收押、送交看守所,确保文书送达、收监决定、送押时限有据可依。
紧盯未执案件,做到应收尽收
对下落不明、逃避收监的罪犯,法院及时固定生效裁判和执行信息,公安机关依法查找、抓捕;对因病、怀孕、哺乳等暂不具备收监条件的,按规定评估并落实临时管控或后续收监衔接,避免“判实未执”。
依法研判风险,完善应急处置
对每名未执行罪犯实行一事一策,重点评估收监风险、突发疾病、抗拒抓捕等情形,制定谈话、带离、医疗、留置观察等预案,确保抓捕送押过程合法、安全、可控。
健全衔接机制,形成监督闭环
建立法院、公安、检察动态台账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判决送达、公安抓捕送押、看守所收押、监狱收监、检察纠正违法各环节责任,对交付迟延、互相推诿、应押未押等问题,检察机关依《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五条提出纠正意见,推动清存量、防增量。
下一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清理案件逐案跟踪,督促依法、按时、规范交付执行,打通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文/吴卫东 图/韩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