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是务工者最朴素的诉求;护薪,是法院最坚定的担当。近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用“法理”辨明是非,用“情理”融化坚冰,既守住了务工者的“钱袋子”,也为陷入僵局的矛盾找到了最优解。
2026年6月,刘某、张某等三人经赵某介绍,到社旗某公司从事栽葱劳务。三人顶着暑热连续劳作至7月完工,应得的劳务报酬却迟迟没有着落。在多次向赵某及社旗某公司催要未果后,三人无奈诉至社旗县法院,维权之路就此开启。
受理该三起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敏锐地捕捉到关键细节:三名原告均系外地务工人员,背井离乡挣的是实实在在的力气钱、辛苦钱,权益保障刻不容缓。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承办法官立即分头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摸清纠纷症结。经细致核查,该案事实清楚,拖欠劳务报酬数额明确,双方对此并无实质争议,症结在于社旗某公司已将全部劳务款项支付给中间人赵某,而赵某却将款项挪作他用,手头一时周转不开,难以结清。
一边是急于拿回辛苦钱的务工者,一边是确有困难的中间人,双方各执一词。找准症结,方能精准破局。考虑到三起案件被告相同、事实关联,三起案件的承办法官薛梦蕾、程纲、胡啸峰决定启动联合调解机制,将三案合并处理,力求一次性化解纠纷。
“他们千里迢迢来干活,葱栽完了钱却拿不到,换谁心里都不好受;但我确实一时半会儿拿不出来钱,能不能宽限几天?”赵某的坦诚,让调解出现转机。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从修复信任关系入手,一方面向赵某释法明理,阐明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及对务工者生计的实际影响,督促其正视责任;另一方面安抚三名原告情绪,耐心向刘某等三人说明赵某当前的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双方在给付时间、方式上寻找可行空间。几轮“面对面”沟通与“背靠背”劝解之后,调解室里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信任重新建立后,三名原告对赵某暂时的资金困难表示体谅,同意给予合理宽限时间;赵某也当场承诺按期足额支付报酬。最终,三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守住了务工者的“钱袋子”,也为中间人留出了喘息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吕纪春 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