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法院召开抵押权登记担保范围问题专题会商会议

海南昌江法院召开抵押权登记担保范围问题专题会商会议

近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商会议,集中研究化解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与抵押合同约定不一致引发的金融审判争议,统一裁判尺度、规范登记实务、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会议由昌江法院副院长周志团主持,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江监管支局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会。

会议指出,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范围与抵押合同约定范围不一致的问题突出,导致抵押权实现阶段法律适用分歧,审判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该问题既影响金融机构债权安全,也损害司法公信力,亟需通过跨部门协同联动予以破解。

会上,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责依次发言,围绕核心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并就登记表述的规范性、操作流程的衔接性等具体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经充分会商研讨,形成基本共识:

一是统一抵押登记标注模板。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业务实际商讨确认统一的抵押登记标注内容及表述规范,明确担保范围的具体构成、特殊情形备注要求、合同编号标注规则等核心要素,形成标准化登记表述模板,确保各银行机构登记口径统一、表述一致。

二是规范附记栏补充登记操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机构配合落实统一登记模板,确保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的公示效力。

三是建立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院、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抵押登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持续优化登记流程与裁判标准,推动登记规则、司法裁判、金融业务深度协同,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次会商为破解抵押登记担保范围争议明确了实践路径。昌江法院将紧盯共识落地,推动长效联动机制常态运行,以规范登记促公正裁判、以统一尺度护金融安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构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梁玉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