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党建强根基 赋能基层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抓实党建强根基 赋能基层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10月16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到牧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党的建设是引领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根”与“魂”。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办案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始终牢牢把握政法工作政治属性,锚定“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总体思路,深耕“融入式”党建特色品牌建设,把党建工作贯穿思想政治建设、检察履职、队伍建设全链条,持续把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法律监督履职效能、检察发展竞争优势,赋能基层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引领 筑牢检察发展思想根基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夯实政治根基、强化政治自觉、提升政治能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四维联动理论研学体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固化“第一议题”制度,搭建“党组中心组引领学、党支部集中研学、青年读书会交流学、线上平台自主学”四学模式,夯实检察人员业务知识根基,坚定党性觉悟和法治意识。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年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16次、专题党课3次、能力建设检察大讲堂20余期。创新引进VR(虚拟现实)智慧党建学习系统,在全旗、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打造数字化党建课堂,打通线上线下学习壁垒,把党的创新理论、党史、民族政策、法治理论转化为沉浸式教学内容,实现检察人员随时随地自主研学,推动理论学习从“被动参会”转向“主动研学”。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机制。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坚持重大事项、重点案件、重要部署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备制度,厘清党组、检委会、党支部权责边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规则。常态化向旗委、上级院专题汇报党建建设、业务进展、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检察履职始终置于党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之下。紧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专题研判全院意识形态风险,抓实新媒体平台、普法宣传、庭审宣讲等阵地管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建全流程、办案全环节。

校准基层检察履职价值导向。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正确的学习教育部署,以党建活动为载体破除“唯办案数量、唯指标数据”片面误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心办好民生小案、精准服务地方发展”履职导向。依托主题党日、廉政座谈、典型案例剖析,开展专题研讨,引导党员检察人员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从大局审视案件办理,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作为案件质效评判的核心标准,从思想根源推动党建引领司法理念迭代升级。

2025年4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左一)与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淡鹏飞(左二)到库布其沙漠植树

健全制度体系 推动融入式党建规范运行

围绕“融入式”党建品牌建设,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院党组牵头完善顶层设计,构建“党组统筹抓总、党支部牵头抓落实、各党小组具体抓落地、党员岗位抓践行”四级党建责任链条,从机制层面打通党建业务融合堵点。

压实党建责任清单,明晰全员履职边界。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制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检察长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三张清单。检察长统筹全院党建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管业务包联对应党小组,同步抓好分管部门党建、队伍、业务一体化建设;各党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兼任,落实“一支部一清单、一季度一调度”制度,支部党建成效与部门绩效考核、检察人员评优晋级直接挂钩,实现“管业务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务必促业务”。

完善党建业务融合配套制度。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融合标准、落地载体、考核细则。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与专项攻坚任务中组建临时党支部的制度,由党员员额检察官牵头办案攻坚,实现“办案阵地建支部、攻坚一线亮党旗”。健全党建考核嵌入业务考评机制,将支部主题党日成效、党员履职表现、党建品牌落地成果、为民办实事成效,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倒逼党建从“体外循环”嵌入业务全链条。

规范支部标准化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优化党支部设置,按照“业务相近、便于融合”原则,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综合行政四大板块划分党小组,实现业务部门与党组织一一对应。打造集党员活动室、红色书屋、检察文化长廊、VR智慧党建学习系统于一体的实体党建阵地,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全流程台账规范管理。常态化开展支部交叉观摩、跨院结对共建,先后和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缔结党建业务共建协议,共享党建建设经验、联合培育典型案例,依托结对共建补齐基层党建短板,实现资源互通、优势互补。

2025年2月10,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工作人员到黄河岸边开展水样检测工作

深耕品牌创建 激活党建与业务融合内生动能

品牌化是基层党建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立足地域特征,持续擦亮“融入式”党建品牌,坚持“党建融入发展大局、融入司法办案、融入民生服务、融入队伍建设”四维融合路径,让党建品牌看得见、摸得着、可落地、见实效。

深化“融入式”党建,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围绕“四大检察”职能,推行“一党小组一品牌、一业务一载体”,以党员先锋攻坚破解业务难点。

一是党建+刑事检察,筑牢基层平安防线。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设立党员公诉先锋岗,由党员骨干牵头建立轻罪治理新模式,创新“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法治帮教”办案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适用不起诉后,组织其参与生态保护、普法宣传等公益服务,从源头减少再犯罪;聚焦电信诈骗、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打击,组建党员办案专班,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全年党员骨干承办250余件,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党员骨干承办占比超80%。

二是党建+民事行政检察,深耕基层社会治理。针对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常见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推行党员检察官包案化解机制,由党员牵头联合乡镇司法所、村社网格调解员开展上门听证,就地调解,推动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依托跨区域党建共建平台,与共建单位建立民事行政监督线索移送、协作办理机制,破解跨区域虚假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协作难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质效。

三是党建+公益诉讼检察,擦亮北疆生态绿色底色。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党小组打造“益路护杭”公益诉讼品牌和“北疆大漠绽玫瑰 检察蓝映铿锵志”党建子品牌,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党建联动机制,党员检察人员常态化开展巡回检察,聚焦黄河岸线垃圾乱堆、非法开垦草原、湿地破坏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办理的两起生态保护案件获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四是党建+未成年人检察,护航少年成长。由青年党员检察人员担任未成年人检察负责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成立“杭锦旗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拍摄未成年人保护原创法治微电影《真凶》,荣获第七届全国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十佳作品奖”,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做实“党建助企”,护航地方民营经济发展。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在全区率先创新离退休检察官、在职党员、工商联、非公党工委四方协作党建助企机制,组建退休检察官助企服务队,把主题党日搬进工业园区、民营企业,常态化开展上门法治问诊、涉企纠纷化解,精准排查企业合同风险、用工法律漏洞,通过党建联动打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同时,围绕助企需求邀请律师开展法治宣讲,针对企业高管、一线员工等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持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治意识,从源头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推进“党建普法”,延伸农牧区司法服务。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杭锦旗农牧区地域广阔、民族聚居的特点,组建由蒙汉双语党员检察官组成的“马背普法队”,精准对接农牧民法治需求。依托农牧民夜校主阵地,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草牧场界限划分、宅基地管理等高频关切问题,精选本地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年均开展20余场专题宣讲,让抽象的法律条文与生产生活场景精准对接。巧借那达慕大会、物资交流会等契机开展“流动普法”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联合乌兰牧骑,将防诈知识、生态保护法规、民族政策等内容融入曲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法治理念,让法治精神浸润农村牧区。

2025年8月29日,淡鹏飞(左二)到杭锦旗聚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走访调研

聚焦队伍淬炼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坚持党建带队建、党务促业务,以思想淬炼、业务实训、榜样引领、青年培育四维举措,依托党建平台破解难题,打造适配基层检察履职的专业化队伍。

抓实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检防线。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将廉政教育纳入支部常态化主题党日必修内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填报,紧盯办案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梳理岗位廉政清单,以党建纪律约束规范司法行为,筑牢全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完善“青蓝结对”机制,助力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立足全院青年检察人员占比逐年提升的队伍现状,依托党支部搭建“党员老检察官+青年检察人员”青蓝结对平台,每名资深党员员额检察官定向传帮带1~2名年轻检察人员,手把手传经验,把主题党日研讨、疑难案件会商同步作为青年练兵课堂。依托“青年检察说”党建载体,定期开展法学研讨、案例评析、政策研学等活动,组织青年党员参与跨院党建交流、庭审练兵、普法实践。

强化典型选树,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党员先锋岗、办案标兵、季度之星选树工作,以典型示范引领全院检察人员争先创优。在信访维稳、乡村帮扶等急难任务中,建立党员攻坚清单,把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司法办案、便民服务细微之处,形成“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的良好氛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淡鹏飞)(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供图)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7月下(总第230期)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