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法院化解邻里纠纷

陕西大荔法院化解邻里纠纷

”8月28日,说起纠纷化解一事,当事人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双泉人民法庭干警再次表达谢意。

据了解,在这起排除妨害纠纷中,原、被告系同村邻居。2018年7月20日,双方签订《庄基出让合同》,约定将原告果库后的一块宅基地出售给被告,后被告修建的砖墙堵住了原告的门窗,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曾于2019年向法院起诉确认出让合同无效。法院判决合同不成立后,原、被告又因损失赔偿产生纠纷。村委会、司法所、乡镇政府、派出所等多部门先后介入调解,均因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而未能成功。

2026年3月,原告诉至大荔县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纠纷时间跨度长、双方积怨深,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真正化解矛盾,还可能激化邻里矛盾。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次到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厘清案涉土地的实际状况和权属边界,同时联合村委会等基层调解力量,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找准矛盾症结所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既耐心释法,又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终于有了“坐下来、好好谈”的意愿。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划清原、被告争议界限;被告限期拆除争议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原告支付被告补偿金。调解协议签订后,这起困扰两家多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郭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