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湖南省桃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6年8月的一天,湖南省桃源县剪市镇村民刘某来到桃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她眼眶通红,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魂一样。“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的声音沙哑,双手微微发抖。丈夫杨某被“五保户”罗某意外死亡纠纷索赔几十万元,因承受不住压力而发生了意外,至今还躺在医院。家里五个老人一个孩子,顶梁柱倒了,天塌了。

得知刘某家里的实际困难后,综治中心调解员主动围了上来,把她带到调解室,没有讲大道理,静静地听她哭、陪她坐,递纸巾、倒热水。“要保重身体,家里再也经不起折腾了,你千万不能倒下。事情已经发生了,总会过去的,你不要怕,我们一起想办法……”几个小时的陪伴和安抚,这个原本不知所措的当事人情绪渐渐平复。临走时,她红着眼睛说了一句心里话:“没有想到综治中心这么多人开导我,以前都没遇到过。”

一句“没想到”,道出了群众对基层治理最朴素的期待——“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事有人来办”。这正是桃源县综治中心一年多来努力的方向:围绕绘就“桃花源里好安定”美好图景,把实质性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作为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抓手,坚持全量受理、全量办理、全量跟踪,努力让每一位走进来的群众,都能像刘某一样——哭着进来,心里踏实着出去。运行一年多来,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解决。

全量受理:进门有人接,事事有着落

矛盾能不能化解,首先要看群众的声音能不能进来。桃源县综治中心把全量受理作为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选择性受理”“挑着办、拣着办”。

敞开一扇大门,让诉求接得住

中心高标准设置引导受理区,咨询导引台全量敞开,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群众进了门,无论反映什么问题,第一时间有专人接待、有窗口受理,不让一件诉求在门口被挡回去。“进了综治中心的门,我的事就有了着落。”一位来反映山林土地纠纷的王某感慨道。

汇聚多元渠道,让线索收得全

群众来访、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电话来访、网格排查、平台反馈等各类渠道的矛盾纠纷,一律统一登记、应受尽受,依托“湘矛调”平台实现全量归口、线上管理。无论纠纷大小、事项轻重,件件有登记、桩桩有台账,坚决杜绝疏漏。

精准研判分流,让办理导得准

对登记受理的矛盾纠纷,导引台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纠纷性质、涉及领域和紧急程度,精准导流到调解、仲裁、诉讼等相应渠道,做到“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让每一件纠纷一进来就找准办理方向。

全量办理:处置有方法,调解有实效

受理只是起点,化解才是关键。桃源县综治中心坚持把功夫下在“办”字上,对不同矛盾纠纷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专业团队分类调,让高频矛盾对症下药

中心组建婚姻家庭、邻里物业、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医疗纠纷、综合类纠纷六支专业化调解团队。对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易激化、易上行的高频矛盾,专业团队前置介入、源头疏导,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信访法庭”攻坚调,让疑难纠纷集中会诊

对跨领域、跨部门的疑难“骨头案”,运行“信访法庭”机制,按照“中心牵头、部门联动、司法兜底、多方监督”的模式,统筹多部门力量集中会商攻坚,一批长期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在这里找到了突破口。

下沉力量多元调,让基层纠纷就地闭环

组建“流动调解团”带案下访,把调解桌搬到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多次联合法检公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镇村干部现场会诊,推动多起复杂纠纷就地达成调解协议。“没想到县里真的来人了,这份心我们领了。”盘塘镇翦某的这句话,道出了流动调解的为民温度。

同步探索与县人民法院“双回路”诉调对接机制:法院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委托至综治中心,15日内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免收诉讼费用;综治中心调解不成的,同步移送法院依法立案,实现纠纷“有进有出、闭环运行”。

全量跟踪:过程有人管,结果有人问

化解到位不到位,关键看跟踪督得紧不紧。桃源县综治中心坚决防止“一转了之、一批了之”的形式主义,让每一件矛盾纠纷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办结。

错有人督,问题整改“不贰过”

中心专设督查督办岗,紧盯诉求流转各个环节,对受理、办理环节出现的应受理未受理、该办未办、推进滞后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督办、整改。依托督查督办岗紧盯全流程处置环节,层层压实承办单位处置责任,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偏有人纠,调解处置“不走样”

矛盾纠纷化解,不仅要有人办,更要办得对。桃源县综治中心把依法依规作为调解工作的底线红线,对基层调解中出现的程序不规范、适用依据不准确、处置结果显失公平等问题,及时介入纠偏。一起因山林补偿款引发的纠纷,前期基层调解因权属认定依据把握不准,调解方案与法律政策相抵触,当事人不服、矛盾反复。综治中心接到上报后,第一时间召集法检公司和自然资源等部门集体研判,依法重新厘清补偿依据和法律适用,责令基层限期整改,并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对接法院立案。“调解不能为了结案而结案,不能为了息事而和稀泥,一旦偏离法治轨道,表面压下去了,实际埋下更大隐患。”一名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坦言。为此,中心重点把好“三道纠偏关”:调解前把好法律关,对复杂纠纷先由入驻法官、律师开展法律审查,明确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调解中把好程序关,对调解协议逐件审核,发现内容不合法、表述不规范、遗漏关键事项的一律退回补正。调解后把好回访关,通过回访核验调解结果是否合法合规、协议是否真实履行。

效有人问,化解实效“不掺水”

综治中心专人回访,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随机回访,重点核验矛盾是否真正化解、协议是否真正履行、群众是否真正满意,对回访发现的问题一律推动整改。将办理质效纳入入驻人员百分制量化考核,与绩效待遇、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倒逼广大干部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用群众满意度检验工作成色。

群众的矛盾纠纷有没有得到回应,是检验综治中心运行成效的重要标尺。桃源县综治中心将持续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牢牢抓住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这一核心,健全全量受理、全量办理、全量跟踪长效机制,以务实举措破解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夯实“桃花源里好安定”的基层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