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新修《监狱法》学进派驻日常​——吉林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新法实务对谈青年沙龙

把新修《监狱法》学进派驻日常​——吉林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新法实务对谈青年沙龙

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扩充检察履职监督内容,从收监执行、刑罚变更到罪犯权益保障,多处变化直指派驻监狱检察一线。8月26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里,一场名为“派驻·在现场——新修《监狱法》实务对谈”的青年沙龙,围绕这些新变化展开。对谈中既有对完善罪犯通话会见制度的思考、对法医介入罪犯死亡检察的实操推演,也有对“依法控告、申诉、检举不得作为认定没有悔改表现的依据”这一新增条文的深层解读。

新法关于检察监督的规定由10个条文增至18个条文,覆盖收监执行、刑罚变更、权益保障等全链条。为让新法真正“落地不悬空”,该院改变以往“会议室里念条文”的培训模式,采取“全员自学+资深带教+实务对谈”方式,在机关会议室里创建了一个“虽在院内、心在派驻”的学习场景。

以老带新,让学习盯着办案走

活动前,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新修《监狱法》全员自学,重点梳理“履职监督内容、程序节点、权利保障”三类变化。随后,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牵头,引导青年干警结合一线派驻实际,各自认领感兴趣且不重复的专题开展深研。“我们不仅要熟读法条,更要在深研基础上,把新法要求转化为一线可操作的监督举措。”一名资深检察官说。青年干警在带教中同步提升办案实务、检察调研和释法说理能力,朝着“会办案、能调研、善表达”的检察官助理成长方向发力。

学讲赛用闭环,让学习成果在一线“变现”

沙龙摒弃“一人讲、多人听”的灌输式培训,构建“深度学习—实践对冲—实务对谈”的体系化路径。现场,青年干警还就开展闭环式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保障罪犯法律援助申请权等新增监督事开展热烈讨论。下一步,各小组将把深研成果转化为10分钟微课程,在院内开展投票评选,优秀课程纳入全员培训内容;研讨形成的“监督事项清单”与《新修〈监狱法〉与派驻检察监督实务讲义汇编》,将作为一线办案的“参考资料”。

新兵沉浸式研学,让检察监督在新法语境下“落地开花”

作为“派驻·在现场”系列首场对谈,讲台交给“90后”“00后”检察新兵。对谈中,一名青年干警提出:“新修《监狱法》第40条,对我们日常监督到底改变了什么?”在资深检察官层层设问下,大家逐渐意识到,关键不在于“依法控告、申诉、检举是否影响确有悔改表现认定”这一已有共识,而在于确保法律严格实施,厘清哪些罪犯诉求应由监狱自行处理,哪些应转化为检察监督事项,哪些需要矛盾化解。这一思路,成为当天对谈中一个被反复打磨的实务切口。对谈不设主席台,青年干警结合自选课题制作PPT,以“问题+法条+实务场景”开展交流,深入理解新法条款背后的履职逻辑。贴近实战的研学形式,既调动了青年干警的钻研热情,也在机关内部营造了“比学研用”的浓厚氛围。

距新法2026年11月1日施行不足70天,这场开在机关会议室的实务对谈,把学习成果直接挂进了日常派驻检察的待办项里。法条变厚,是因为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工作的期待更高;把监督做厚,才能让新法在派驻一线长出“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