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近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叶某某等7人敲诈勒索案。该案系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提起公诉的首例以“软暴力”方式作案的涉恶案件。同心县检察院同步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全区三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骨干全程观摩并参与庭审评议,通过“实战观摩+靶向评议”的模式,全面锤炼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

首例“软暴力”涉恶案开庭
本次观摩的叶某某等7人敲诈勒索案,被告人以务工为名前往广东、海南等地工地,以生活、饮食习惯不同拒绝务工,采取滋扰、纠缠等方式向用工方索要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在两个月内作案17起,非法获利10万余元。

证据链条构筑法庭“攻坚利器”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及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标准,开展逻辑清晰、针对性强的法庭讯问,问题设置重点突出、层层递进,有效固定犯罪事实。
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与分组举证相结合的方式,将海量证据直观、系统地呈现在法庭上,构建起完整清晰的证据逻辑链条,同步展示本案争议较大的关键证据,保障庭审高效有序推进。面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沉着应对、精准答辩,充分展现出扎实的证据审查能力与规范专业的出庭素养。
“庭审现场”变身“练兵课堂”
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庭审评议会,变“庭审现场”为“练兵课堂”。会上,承办检察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在临场处置、庭审把控、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短板。区、市、县三级院观摩人员从庭审讯问、举证、答辩、文书制作等方面展开评议。
参会人员在充分肯定庭审亮点的同时,直言不讳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庭前预案预审+庭后复盘评议”的方式,靶向破解庭审讯问、举证逻辑、证据归类、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公诉人出庭实战能力持续提升。
打击“劳务碰瓷”规范劳务市场
此次“劳务碰瓷”涉恶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是对公诉履职质效的实战检验,明晰了此类案件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办案尺度,同时警示务工人员摒弃要挟索财的不法行径,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维护劳动权益,对同类犯罪形成强力震慑,助力规范劳务市场秩序。通过精准打击恶意碰瓷犯罪,持续优化务工环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观摩成效转化为办案实效
下一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紧扣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持续提升黑恶犯罪案件办理质效,锤炼出庭履职本领,切实把观摩评议成效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成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同心贡献检察力量。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马林 通讯员 郭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