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高一新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8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维武走进志丹县龙岗高级中学,为全体高一新生送上一堂内容详实、警示深刻的专题法治报告会。

本次宣讲立足检察办案实际,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围绕校园欺凌防范、青少年高发违法犯罪、吸食甲烷丁烷及电子烟风险、出行安全、网络安全、消费安全、日常行为规范等重点内容,结合本地案例与全国典型事例以案释法,为新生敲响法治警钟。

同时,宣讲厘清民事、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边界,结合未成年人网络大额消费、网络诈骗、帮信犯罪等案例,普及出行防护、网络防骗、理性消费的实用知识,传授遭遇侵害留存证据、依法求助的自护方法。告诫青少年要摒弃盲目“哥们义气”,坚决杜绝“以暴制暴”,分清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界限,做到遇事冷静、理性处理矛盾。
最后,王维武寄语全体高一新生,高中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关键阶段,青春没有重来的机会,希望同学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包容友善,自觉抵制各类风险诱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协作,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帮教矫治等职能,用心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以检察蓝守护青少年向阳成长。(职雨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