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桦南法院:法槌下乡 温情入户

黑龙江佳木斯桦南法院:法槌下乡 温情入户

一场车祸,手足至亲阴阳两隔;一次醉驾,家中顶梁柱重伤致残、全家濒临绝境。肇事者也是受害者,加害人亦是扶养人——法条之外,这个风雨飘摇的家该何去何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民法院用一场“家门口的巡回审判”,给出了有温度的答案。

突发横祸:无证醉驾致手足阴阳两隔?

桦南县某通村公路上,刘某无证且醉酒驾驶四轮拖拉机,搭载亲弟弟行经路口转弯时,与一辆大客车猛烈相撞。弟弟当场死亡,刘某本人重伤致残。本该圆满和睦的家庭,因一场突发车祸彻底破碎,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刘某深陷悔恨与痛苦,也给整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法官下沉走访:查明一个濒临崩塌的家

案件依法进入司法程序后,承办法官下沉到刘某所在村屯实地走访。经查确认,刘某因事故重伤已生活无法自理;87岁老母体弱多病、无自有住房,随其居住;妻子与女儿均患智力残疾,无法独立生活。弟弟去世后,刘某成为老母唯一法定扶养人,如今整个家庭的生计与照料重担,全部落在刘某肩上。法官通过深入核查,全面掌握了这一特殊困境,为后续公正裁判奠定了事实基础。

巡回审判+判后关怀:法理与温情的双向奔赴

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往返法院出庭极为困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桦南法院综合研判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模式,将刑事庭审设在刘某所在村村委会。国徽高悬、程序严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护人发表意见等环节全部规范完成。

在精准查清案件事实、厘清罪责的基础上,合议庭经评议认为:刘某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肇事动机并非恶意,事故后本人亦致残,且系家中唯一赡养人、扶养人,若收监执行,老母妻女将无人照料。综合全案事实与走访核实的情况,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人情常理,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宣判后,法官并未一走了之,而是现场安抚刘某儿子,鼓励其扛起家庭重担,并主动与村干部沟通,积极争取政策帮扶与社会救助。这场“家门口的庭审”,让法理与温情同频共振,既守住法律底线,也兜住民生底线,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法槌落下,关怀不止。这场开在村委会的庭审,让严肃的刑事审判有了人间烟火气。桦南法院用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守住底线,也兜住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