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县人大调研组到县检察院调研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工作

海南省陵水县人大调研组到县检察院调研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工作

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源银一行到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陵水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志云陪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邹志云汇报陵水检察院近年来派驻乡镇检察室主要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就如何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机构正规化、职能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运行标准化“五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交流。

黄源银对陵水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一是要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基本定位,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明确履职重点,坚持依法履职,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要进一步加强对“两所一庭”的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基层执法司法公正。二是要持续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深化“山‘陵’水秀”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生态环境法典高质量实施,依法守护陵水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三是要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设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了解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服务保障基层法治建设。

邹志云表示,县人大此次调研是关心、支持,更是监督、指导。下一步,陵水检察院将认真落实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服务保障陵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和陵水打造“两个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座谈结束后,调研组到陵水检察院派驻本号检察室进行调研视察,实地参观检察室外围环境、接访大厅、未成年人联络站等场所,详细了解检察室人员配备、办公环境、履职办案、品牌建设以及未成年人联络站使用等基本情况。(王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