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压在我们心中多年的心病终于解决了。”8月19日,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双泉人民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长达8年的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多年心结彻底化解。
原告、被告系同村邻里。2018年7月20日,双方签订《庄基出让合同》,约定将原告果库后方一处宅基地转让给被告。后续被告修建砖墙,遮挡原告门窗通行采光,双方就此产生争议。2019年,原告曾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出让合同无效,经审理,法院判决该合同不成立。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因相关损失赔偿问题再起争执。
其间,村委会、司法所、乡镇政府、派出所等多部门多次介入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各执己见,调解工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多年矛盾持续累积、不断升级,不仅严重影响两家正常生产生活,也成为基层治理的棘手难题。
2026年3月,原告再次向大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研判发现,该案时间跨度久、双方积怨深、矛盾对立严重,若简单机械判决,虽能办结案件,却难以彻底根除纠纷,极易引发次生矛盾、加剧邻里对立。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修复邻里关系,办案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摒弃“一判了之”的简单办案模式。多次到争议现场实地勘查、精准测量,厘清涉案土地现状、权属边界及纠纷根源。同时联动村委会等基层治理力量,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多元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精准找准矛盾症结。调解过程中,法官既以案释法、明晰权责边界,又以情说理、宣讲邻里和睦传统美德,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达成和解意愿。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划分土地争议界限,由被告限期拆除争议区域建筑物等,原告自愿支付被告相应补偿金。一纸调解协议,彻底化解了困扰两家8年的邻里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圆满调处,是大荔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大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深度联动基层治理资源,深耕源头治理、前端化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为辖区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注入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