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两人聚众赌博获刑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件。马某、宋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推牌九”,从中按比例抽头获利,最终双双获刑。

案件源于2025年1月,马某、宋某在龙井市龙江村一处平房内,组织孟某、于某、裴某等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二人并非单纯参与牌局,而是打起了从赌局中赚钱的主意——按照赌客赢取资金的4%至5%收取“水钱”。短短数小时内,二人共计抽头渔利14000元。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时,在现场查获赌资77195元,并扣押手机、牌九等涉案物品。看似一场持续几个小时的“牌局”,背后却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赌博、按比例抽头获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龙井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宋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二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二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宋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二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0元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赌资及供犯罪使用的物品依法予以没收。(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