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三万元借款而起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范越法官团队的温情调解下,仅用四个工作日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不仅是数字上的“加速度”,更是司法温度在基层治理末梢的生动映照。

立案即办,庭审优质化程序按下“快进键”
2026年3月3日,原告张某(化名)因朋友刘某(化名)未能按期偿还3万元借款及利息,且多次催讨无果,一纸诉状将刘某及其作为一般保证人的父亲诉至文圣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按照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广“庭审优质化”审判模式的部署,文圣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相关工作流程,由法官助理刘英才梳理案卷,与双方沟通核实,对借款事实、支付记录、利息约定以及保证人责任范围进行初步审查,固定基本事实。
释法先行,调解意愿在“法理情”中萌芽
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后,法官助理刘英才敏锐地捕捉到调解的可能性。他通过电话沟通、线下约见等形式与双方交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向原告方重点释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诉讼周期、执行风险,向被告方则重点解读逾期还款责任、保证人责任的承担。“法官,我不是想逃避,实在是因病没法到法院参加诉讼,我快八十岁了,孩子最近手头上也比较紧张。人家张某对我们够用,该我们承担的,我们认……”电话那头,刘某父亲的声音透露出深深的无奈与焦虑。这一情况被迅速反馈给范越法官。“群众有困难,我们的法庭就要搬到家门口去。”范越法官当即决定,在征得原告同意后,主动上门调解,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上门办案,将法庭“搬”进群众家中
3月6日上午,范越法官带领审判团队,与原告一同来到被告刘某父亲的家中。一张茶几、几把椅子,简朴的卧室瞬间变身为庄严又不失温情的临时法庭。范越法官以严谨的法律程序开启调解:逐一核实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利息约定,并特别就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及补充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他用拉家常的方式向刘某的父亲解释:“您作为一般保证人,法律保护您在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前享有抗辩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责任消失。如果进入执行,不仅影响您的退休生活,更会伤了朋友之间的情分。”
心结解开,握手言和里照见司法初心
最终,在范越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曾经的挚友重新握手,原本紧绷的气氛逐渐缓和。被告刘某的父亲握住范越法官的手:“没想到你们能来家里,把法律讲得这么透,把困难想得这么细,我们一定按约还款。”事后,原告专程到法院向范越法官送上“心系百姓解纠纷,高效司法暖人心”的锦旗。

步履不停,以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文圣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是落实“庭审优质化”工作的有力探索。近年来,文圣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2025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5.32%,在全市法院中名列前茅。文圣区法院将继续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融入每一个案件细节,用“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和“办就办好”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关怀。(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