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多元调解中心依托云调灞桥机制,高效化解一起字体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兼顾小微企业经营实际,实现了矛盾的柔性化解。
原告合肥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依法取得“某某石头体”美术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使用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经查,被告陕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注册
“某阿妈” 商标,其商标文字字体与涉案字体实质性相似。原告遂诉至灞桥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灞桥法院多元调解中心将案件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细节,研判化解路径。随即分别与双方线上沟通,发现核心分歧集中在侵权情节认定和赔偿金额两大方面。
原告主张:涉案字体已完成著作权登记,原告享有合法维权授权,被告商标字体构成实质性相似,侵权事实成立,提出3000元补偿、注销涉案商标并签订免责协议的调解方案。
被告辩称:企业缺乏字体版权相关法律知识,并无主观故意侵权;虽注册“某阿妈”商标,但日常经营中从未实际使用,侵权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小。且企业当下经营亏损、资金紧张,难以承担高额补偿,但愿意主动配合注销涉案商标,彻底消除侵权隐患。
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兼顾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小微企业生存现状,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被告未实际使用侵权商标、危害后果轻微且经营困难的客观事实,劝说其适度降低赔偿诉求;另一方面向被告普及字体著作权法律规定,引导其正视版权合规问题并主动整改。经多轮居中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如约撤诉。
灞桥法院在知识产权先行调解中,平衡司法保护与市场主体发展,既严格维护著作权,又兼顾小微企业困境,以柔性调解降低诉讼成本、引导版权合规,实现情理法统一。该案妥善化解,是“云调灞桥”的生动实践,也是“政法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通过精准回应企业困难,以最小成本化解纠纷,切实减轻诉累,让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