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法典护航绿水青山 司法守护生态家园

8月21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走进吉明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主题普法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呼吁居民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社区环境治理,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活动现场,法官采用“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的沉浸式普法方式,针对群众普遍认为生态环保法律远离日常生活的认知误区,结合社区治理实际,用通俗易懂的乡音乡语、生活化案例拆解法律条文,精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同时,聚焦常见的生态环境问题,重点解读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污染、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露天焚烧杂物、随意损毁绿植等高频违法行为的法律界定、处罚标准及维权途径。此外,结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污染侵权和生态损害赔偿等典型案例,直观清晰地讲明日常行为中的生态法律红线,让群众真切明白生态保护不是遥远的国家大事,而是关乎每个人生活质量的身边小事。

此次活动,让严肃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常识,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生态环保法治素养,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生态治理法治根基。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让绿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助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生态治理新格局,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娄建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