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典强协同 共护绿水青山——湘西中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法检同堂”专题培训

近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十八洞党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学习暨第三期“法检同堂”培训,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统一环境资源案件执法司法尺度。湘西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马如刚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松,州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海生,全州法院、检察院及生态环境部门60余名业务骨干参训。

本次培训邀请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环科院、高校专家授课,聚焦法典核心制度,结合典型案例围绕案件办理、刑民行衔接、生态修复、损害鉴定等实务内容授课研讨。专家分别从法典制度体系、环资案件裁判标准、公益诉讼履职边界、生态损害技术评估等方面,讲解办案要点与创新修复模式,有效破解一线执法司法实操难题。

马如刚指出,生态治理是系统工程,湘西地区矿山治理、流域管护等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任务艰巨,需要法、检、行政多部门协同发力。开展本次集中培训,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破除部门壁垒,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下一步,湘西中院将以法典实施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检联动、府院协同,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守护好湘西绿水青山,服务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胡绮芮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