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现场!会所暗藏“特殊服务”,营山14人落网!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县城某会所疑似涉黄问题展开调查。经缜密侦查,专案组全面厘清了该团伙以足浴按摩为幌子、组织卖淫活动的犯罪架构、人员分工及违法活动规律。在精准锁定证据链后,营山县公安局调集精干警力,对该场所实施突击收网清查,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名。目前,5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9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均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均构成犯罪或治安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莫以“挂羊头”之巧,行违法之实。

莫因一时之欢,毁一生之誉。涉黄必究,藏匿必打法律面前,绝无侥幸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警民联手,共同守护清朗家园。

(来源:南充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