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8月20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塔河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构建“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双重监督模式,推动社区矫正执法更加公开规范。


检查采取“查、谈、督”相结合方式,重点查阅在矫人员档案台账,逐项核查入矫报到、管理等级调整、请销假审批、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检查,实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思想矫治开展情况,立足社会监督视角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记录不够细致、个别矫正方案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立行立改,进一步促进监管规范,教育矫治落实到位。
下一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执行检察活动,做实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筑牢基层平安稳定防线。(张岩 赵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