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孩买三张车票一座放零食拒让无座乘客引热议

12306:座位使用权归购票人

山东律师:运输合同确立排他性使用权

2026年8月18日,江苏一趟列车上发生的一起座位纠纷迅速登上网络热搜,引发公众对公共交通规则与人情伦理的广泛讨论。两名女孩购买三张连座硬座   车票,将中间座位用于放置零食与背包,一名持无座票的女乘客因长途站立疲惫请求临时落座,遭拒后求助列车员调解。列车员现场核验车票后回应:“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

官方回应:座位使用权归购票人,让座属自愿行为

事件发酵后,12306官方客服于8月19日作出明确回应:在实名制购票体系下,只要车票通过合规渠道购买,购票人即获得对应座位的使用权与处置权。若座位车票登记在本人名下,是否让座完全依据本人意愿协商处理;他人使用座位必须征得购票人同意,铁路工作人员无权强制要求让座。

12306进一步解释,正常情况下同一人同一车次仅可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但若使用同行亲友身份信息购买多张车票,这些票均属购票者范畴,座位权益归购票人所有。这一回应为事件定下了“规则优先”的基调,明确“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的法理逻辑。

规则与人情的三重博弈

事件在社交平台引发激烈讨论,舆论大致分为三派:

权利捍卫派认为,购票人花钱购买的服务应受尊重,座位放物或空置均属个人自由,无座乘客不应以“互相体谅”为由进行道德绑架。微博投票显示,约56%的网友支持购票者的权利。

情理诉求派则指出,火车硬座车厢运力紧张,无座乘客与有座乘客票价相同,却面临截然不同的乘车体验。在长途旅途中,将座位用于堆放零食而无视他人站立之苦,虽不违法但缺乏同理心,公共空间应保留基本的人文关怀。

制度反思派将矛头指向铁路票务规则本身。有评论指出,现行制度对“购票未乘车”“一人多票”缺乏明确限制,列车员手持终端虽可实时掌握空座信息,却无主动调配权限,导致本应由承运人履行的“必要安置措施”被转化为乘客间的私人纠纷。规则漏洞不应由个体乘客承担代价。

法律视角:运输合同确立排他性使用权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王志波律师认为,该事件反映出来的用于放置零食与背包的座位让与不让实质上是一个社会道德评价问题,而非以权利义务来规范的法律问题。

在现有法律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两名女孩通过合法手段购买三张有座票,事实上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两名女孩取得该时段该座位的排他使用权。也就是说,其他任何人没有就三座位在该时段的乘坐请求权。如果两名女孩之外的他人主张乘坐该座位需要同前者协商,协商不成,从法律的角度上,两女孩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至于社会舆论引发的争议系社会道德调整和制度规范细化的问题,目前来讲无法从法律规范中得以解决。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规范只是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且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相比存在滞后性,对于社会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跟进以便对社会关系作出有效的新的调整。

规则是底线,善意是选择

这场争议的本质,并非简单的“对错之争”,而是契约精神与公共伦理在特定场景下的碰撞。12306的回应厘清了法律边界:守规矩的人不应为制度不完善买单,购票人的合法权利必须受到保护。

但规则划定的是底线,而非公共生活的全部。在契约之外,陌生人之间的体谅与善意,仍是维系车厢温度的重要纽带。当制度能够更精细地平衡效率与公平,当规则不再将矛盾甩给乘客自行博弈,或许“让不让座”便不再是一道非此即彼的难题。

花钱买的座位,使用权确属购票人;不让,是权利,是本分;让了,是善意,是选择。而真正值得追问的,是如何让下一次类似事件,不必再逼任何人在“本分”与“情分”之间艰难抉择。(马婷整理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