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三维联调!解锁著作权纠纷多元化解全新实践!

一万元的赔偿诉求,横亘两千余公里的山水阻隔。

在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即便案件事实脉络清晰,受异地诉讼条件制约,权利人极易陷入“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标的”“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窘境。

家住吉林的美术创作者王某发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擅自使用王某的原创美术作品。王某认为,科技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赔偿1万元。

案件事实清楚、标的不大,却恰恰戳中跨省小额著作权维权的痛点。岳麓法院注意到,当事人分处吉林、长沙,两地相隔两千余公里。这一万元的赔偿款,放在异地诉讼的算盘之上,甚至难以填平奔波应诉所要付出的经济、时间与精力成本。

小标的遭遇大距离,小纠纷暗藏大困局。如何破局?

先行调解铺路搭桥、法院文联跨界合作、云端速调加持赋能......经过综合研判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岳麓法院联动省文联纠纷调解委员会打出了多元解纷组合拳。

依托文艺领域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省文联专职调解员的主持下,案件调解工作全程云端推进。

与此同时,岳麓法院指派立案庭庭长作为联络员坐镇后方,专业兜底。

此前,俩人就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给案件调解工作定下“察言观色、对症下药、情理交融”三步走基调,并紧扣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范围及法定赔偿裁量区间等核心法律问题,深入沟通、反复研判后形成一致意见。

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确定上展开博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都在这场异地纠纷的持续消耗中疲惫不堪,萌生出尽快了结的想法。

当事人这一微妙的心态变化,被文联调解员敏锐捕捉,成为撬开调解僵局的关键突破口。

与法院联络员迅速交换意见以后,一套针对性方案在文联调解员的脑中逐渐成型。

随后,文联调解员法理情兼济、双向斡旋。一方面,用释法打消科技公司的侥幸念头,结合法院类案判例,直陈僵持或诉讼可能衍生的经济重负与商誉风险;另一方面,用共情抚平王某内心的委屈和不平,认同并尊重其在创作中倾注的智力劳动与时间成本。

当然,释法不是漠视,共情不是偏袒。调解绝非无原则的退让,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兼顾刚柔,引导当事人找到最优平衡点——既不令法理向情绪低头,也不让情理被法条冰封。

多轮磋商之下,双方分歧逐步缩小。前后不到十天,双方在线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当日即付,这场跨省纠纷于云端平稳落幕。

事后,王某在感谢信中写道:“工作人员态度好、效率高,让我深切感受到了专业与温度。”科技公司对调解效率深表认可,称高效调解使其免于应诉之累,得以轻装上阵,专注经营。

编者说

“法院主导、文联主调、平台支撑”三维联调模式,此前早有制度基础,并在商标权、专利权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积累了实践经验,但对著作权侵权纠纷,全省尚无落地的实操案例。

深挖背后症结,网络业态之下,著作权争议解决面临诸多现实考验:作品独创性甄别专业门槛高、侵权比对认定复杂、电子存证固证难度大、维权成本倒挂、跨地域处理阻碍重重,加之新型网络侵权形态迭代涌现......各类不利因素交织,致使纠纷实质化解梗阻多、掣肘深。

本案的成功调解,补齐了这一模式在全省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调处层面的实务空白,为类案诉调对接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样本,具有重要的破冰示范意义。(印睿 侯轩 贺艺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