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执法局对南坝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乡镇综合执法与村(社区)依法履职的有效衔接,8月18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走进南坝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南坝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干部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县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同志授课,系统讲解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框架体系及核心条文,重点围绕法典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规要求,紧密结合基层执法实战场景,开展精准靶向普法。《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典,为基层生态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系统性、权威性的法治保障。

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实战导向,聚焦乡镇日常生态环境问题高频难点,精准解读城市管理重点监管领域,系统梳理了建筑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剧毒农药使用管控、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及焚烧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污染、生活垃圾与固体废物处置、厨余垃圾规范处理、施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光污染等重点内容,详细阐释了各类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执法依据和处置流程,有效补齐基层执法工作薄弱环节。

针对村(社区)履职实际,培训对照《生态环境法典》第十二条第四款、第五百四十九条、第五百九十八条、第五百九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专题解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定职责,明确了村(社区)在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噪声污染防治协助、村居管理规约指导、生态环境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帮助基层干部精准明晰角色定位,打通生态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

通过本次专题培训,参训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典》的框架体系和核心要义有了初步了解,对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权限、执法边界和实操规范形成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培训内容紧贴基层实际,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对日常业务开展和规范执法实践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全域普法落地,分批次开展乡镇专题轮训,持续夯实基层干部的法治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流程,推动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全力守护县域良好生态环境,为宣汉“建成千亿县、建设副中心”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