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农民工的烦“薪”事解决了

近日,在鱼台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下,17名农民工被拖欠的15万余元劳动报酬全部履行到位。一纸长期未能兑现的欠薪账单,终于在法治护航下有了结果。

此前,农民工高某等17人来到鱼台县检察院求助,反映其工资被长期拖欠,维权陷入困境。据了解,高某等人在当地某工程项目工地务工,依规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项目竣工撤场后,承接劳务的外地公司迟迟不予结算工资,累计拖欠工资15万余元。

工友们手中持有完整的考勤记录、工资明细及劳务公司盖章的欠薪证明,账目清晰、事实清楚。但项目结束后,涉事劳务公司便失去联系。由于这些农民工长期从事一线施工,不熟悉工程发包、总包、分包流程,无法查清项目责任主体,不知道该向谁追讨工资,多次维权均无果,合法劳动报酬迟迟无法兑现。

接到群众求助后,鱼台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检委、一级检察官李润龙带领办案团队迅速研判案情,找准维权堵点。李润龙结合办案经验分析,若农民工仅起诉失联劳务公司,极易出现“赢了官司、执行不能”的局面,工资依然无法兑付。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实现实质性维权,该院引导当事人全面梳理证据线索,查清工程层层分包、转包关系,追加相关责任主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在维权过程中,高某等人的取证工作遭遇瓶颈。虽然高某等人拟起诉多家涉事企业,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项目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关系。项目发包方又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不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案件推进停滞。

为破解取证难题,鱼台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通过询问相关证人、调取复制工程承包合同、梳理项目建设架构等方式,该院查明案件事实:该项目由绿水公司发包,白云公司总承包。

在案件调查阶段,白云公司拒不配合提供内部协议及分包资料,调查工作一度受阻。对此,鱼台县检察院随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判。经审查认定,虽然项目部分分包细节暂未查清,但白云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方,依法负有监督工程用工、工资发放的主体责任。其监管缺位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白云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为高效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2026年1月,鱼台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支持1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合法诉求,要求总承包单位依法承担先行清偿义务。

2026年2月,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作出判决:由涉事劳务公司、白云公司共同支付高某等17名农民工劳务报酬及逾期利息共计15万余元,白云公司对全部款项承担先行支付责任。

为从源头防范化解农民工欠薪问题,鱼台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在建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一线农民工普及劳动维权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鱼台县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联合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面向辖区建筑企业、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督促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用工实名制、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压实企业用工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欠薪纠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鱼台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农民工薪资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以精准司法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用法治力量护航民生安稳、守护百姓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