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安区人民法院细柳人民法庭:给他一个“下得去”的台阶

“谢谢法官,也谢谢大姐能体谅我的难处,这笔钱我肯定按期给。”走出调解室的被告满脸愧色,朝法官和原告连连道谢。

近日,曾因一把电钻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细柳人民法庭副庭长任秀丽的耐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温暖的句号。

案件回顾

事情源于一件日常消费的小事,被告在原告经营的五金店购买了一把电钻,仅使用三天就出现了故障,拿回店里维修,这一修就是半个月。期间被告催促了两次,得到的答复始终是“还没好”。

事发当天中午,喝了酒的被告再次登门询问维修进度,原告告知其下午便可取回工具。不知是酒精放大了情绪,还是连日工作不顺的积郁彻底爆发,被告没能压住火气,反而和原告的丈夫争吵起来。原告上前劝架,冲突之中遭到被告殴打受伤住院。

事发后,公安机关介入处理,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双方初步商定由被告赔偿一万元。但被告以工地迟迟没有发放工资无力支付这笔赔偿款为由使协商陷入僵局。后被告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件诉至法院后,任秀丽法官全面梳理了案件始末。仅从案卷来看,这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纠纷,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直接作出判决完全不存在问题。但任秀丽法官没有急于敲响法槌,而是秉持“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决定优先通过“背对背”调解化解双方矛盾,这样既可以避免被告因背负额外赔偿压力陷入生活困境,也能尽可能帮助原告及时拿到合理赔偿。

“酒后动手伤人是我不对,但我真的拿不出钱,现在工作也不顺利,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调解时,被告满脸沮丧地低下头,手指不停地揉搓着衣角。

任秀丽法官看着被告窘迫的样子,并没有急着追问赔偿,反而仔细核实了被告的收入状况、工资发放周期和家庭开销。确认情况属实后,心里有了底,这人不是“老赖”,而是暂时“落难”。关键不在于“逼他掏钱”,而在于给他一个“下得去”的台阶。

任秀丽法官把被告的经济困境和认错态度如实转达给了原告。了解到被告的难处后,原本还带着情绪的原告也软了心肠:“谁都有难的时候,我也不是非要逼他,可我平白遭了无妄之灾,心里还是有点憋屈。”

任秀丽法官见状,立刻借着这个缓和的机会继续给双方做工作,一边开解原告的心结,一边引导被告当面表达歉意。在任秀丽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原告主动降低了赔偿预期:“这件事的起因可以谅解,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我也不多要,我治疗期间的花费和误工费一共给6700元,分期给就行。”

更让人暖心的是,签署调解协议时,原告还主动给被告提了建议:“你在工地干活本来就不稳定,不如去送外卖,时间自由,也比工地轻松,只要肯吃苦,挣得肯定比在工地多。”

这一刻,调解室里的氛围彻底变了。从最初的委屈、对立,到后来的理解、包容,再到最后的善意建议,双方不仅达成了赔偿协议,更解开了积压在心头的疙瘩。

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司法的温度从来不是冰冷的判决,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把道理说透、把情理讲通,既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又让身处纠纷的当事人感受到尊重与关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林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