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虚假长文诋毁企业、杜撰测评信息误导消费者、商业投诉平台夸大用户投诉内容、不实报道质疑企业舆情处置不当……遭遇网络空间“唯流量”“抹黑”行为,不少民营企业往往陷入维权困境,要么事情不了了之,要么无奈“破财消灾”。如今,人民法院以公正判决作出明确回应:依法惩治“按键伤企”,为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十四五”期间,广州民营经济主体年均增长近30万户,总量达398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从1.02万亿元增至1.31万亿元,年均增速超4.2%,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40.8%提升至43.3%。民营经济动能勃发、态势向好的同时,也面临更为集中的网络名誉侵权风险,亟待针对性、系统性司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年后,2026年8月19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系统总结相关审判经验,通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裁判思路与工作成效,并发布10件典型案例。该院此前集中管辖广州市内涉企网络名誉权纠纷,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院已审结涉企名誉权案件1215件,一份份判决落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严打恶意抹黑,数码博主虚假测评被判侵权
随着网购普及,消费前先看测评成为不少人的习惯。然而,部分所谓“第三方测评”并非客观中立,反而成为恶意抹黑的工具。
用谐音贬词称呼产品、把新款叫做“智商检测机”、给出“不建议买”的结论……2021年2月至5月,拥有10余万粉丝的数码博主江某在社交平台持续发帖,嘲讽、贬损某终端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某终端公司认为江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名誉权,诉至法院。
庭审中,江某承认并未就帖文所述产品进行过实际测评,但辩称其观点客观,部分内容引自其他网络用户,且未通过发布案涉帖文获利。
法院审理指出,江某作为数码博主,其发布的电子产品测评内容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因此应承担比普通网络用户更高的注意义务。但其在未实际测评或体验的情况下,自行杜撰某终端公司电子产品的测评信息,使用侮辱性词汇,并选择性转载网络上有关该产品的差评信息、恶意篡改相关内容,构成名誉侵权。
相较于线下场景,网络恶意抹黑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隐蔽性强等特点,给民营企业维权带来更大挑战。
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市场主体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存在以投诉为名借机牟利、同业竞争者恶意评价、通过商业诋毁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应予否定与规制。在某服饰公司诉白某、某技术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认定投诉平台直接对用户投诉内容进行加工、篡改,增添不实内容,并意图以删帖为由借机牟利,其行为已超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范围,应作为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新型侵权难逃法网,AI生成造谣长文不能免责
生成式人工智能降低了内容创作门槛,也带来新的法律争议。用户传播AI生成内容构成侵权,能否以“AI生成”为由主张免责?这是某投资公司诉曹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焦点问题。
某投资公司系上市企业,该公司某高管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曹某注册并运营一个财经类个人微信公众号。2025年8月,曹某将一篇含有某投资公司高管所谓“职务犯罪细节”的1700字文档输入某生成式AI应用程序,指令生成一篇不低于1万字的深度长文。AI经7轮迭代生成逾1.5万字文章,篇幅达输入材料的9倍,详细描述该高管利用人脉为公司获取批文、牌照等细节,并称该公司存在财务数据异常、虚增利润等问题。曹某将文章以《某投资公司某高管的3.2亿犯罪细节曝光》为题发表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累计阅读量达1.1万次,转发超过1000次。某投资公司认为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构成名誉侵权,诉至法院。
曹某辩称,案涉文章由AI生成,相关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信息,并非其本人捏造,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文章所述内容并无客观依据,属于虚假信息。虽然该文章由AI生成,但曹某在生成阶段向AI输入虚假参考材料,且使用诱导侵权的提示词,误导AI生成诋毁某投资公司的虚假信息;在传播阶段未对生成内容进行核实,未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放任虚假信息传播。曹某使用AI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构成名誉侵权,依法判令其向某投资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承办法官表示,生成式AI技术的发展,不改变内容发布者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也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AI生成内容的使用者与传播者,应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履行各环节对应的注意义务,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随着短视频、社交媒体等平台兴起,侵害企业名誉权的手法也在演变,衍生出翻炒企业旧闻、片面集纳负面消息、戏谑影射、恶意剪辑等新型侵权形态。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网络传播特点,深入剖析侵权行为本质,依法加大保护力度,为企业名誉权提供全面保护。在某计算机公司诉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自媒体运营者张某翻炒无客观依据的企业旧闻,法院明确指出其蹭炒知名企业热度进行营销引流的本质,依法判令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游戏出海遇舆论风波,柔性解纷修复企业名誉
针对涉企舆论风波案件,该院创新调解模式,高效修复出海企业名誉。
某科技公司运营一款知名游戏。该公司诉称,2025年4月在与境外合作方举办活动时,因对方擅自设置限制部分民众入场的指示牌,引发舆论热议。某科技公司当即要求撤除并发布声明澄清。数日后,某报社发布多篇报道,使用“甩锅”等负面表述质疑该公司处置不当,相关内容被大量转载,引发公众负面评价。某科技公司遂起诉要求某报社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申请行为保全,请求裁定其立即删除争议内容。
面对出海游戏企业因不实报道深陷舆论漩涡、名誉受损的紧急情况,广州互联网法院收到行为保全申请后迅速组织听证,先行引导双方就内容删除达成共识:某报社删除争议报道,且该删除行为不视为认可侵权,当日全部内容即下架。针对后续责任,为搁置争议、快速修复企业名誉,法院提出以发布“澄清声明”替代“赔礼道歉”。最终某报社发布澄清声明,确认报道与事实有出入,某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涉企舆论风波案件与一般名誉权纠纷不同,企业最迫切的需求往往不是胜诉,而是尽快止住舆论发酵。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本案处理中,立足出海企业长远发展,创新以及时止损、实质修复为目标的柔性解纷模式,既保护出海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清晰划定新闻报道的边界,让文化企业“走出去”更有底气。
从博主虚假测评到AI生成造谣,从短视频戏谑影射到媒体失实报道,涉民营企业名誉侵权行为不断演变,司法保护也与时俱进。广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持续推进民营经济权益保护机制建设,精准破解数字时代民营企业名誉权受损痛点,依法惩治“按键伤企”恶意行为,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经营者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鄢敏 刘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