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亮剑!垦区公安破获非法捕捞案

松花江是我省重要生态水系,维系着区域水生生态平衡与自然资源永续发展。每年禁渔期,辖区全面落实禁渔管控政策,严禁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但仍有少数群众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近日,宝泉岭分局宝泉岭派出所联合分局环食药侦大队精准出击,成功破获一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案件经过

2026年7月初,宝泉岭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防工作中,发现松花江干流段有非法捕捞的案件线索。当时正处于禁渔期,按照规定,该水域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活动,但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从事捕鱼作业。

接到线索后,在所领导统筹部署下,案件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在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协同指导下,办案民警开展前期摸排、蹲守布控。7月22日早上6时许,办案民警现场抓获两名正在实施捕捞的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明知松花江处于禁渔管理期间,依然驾驶船只,在松花江干流段布设地笼这类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大肆捕捞野生鱼类,累计渔获数千斤,非法获利一万余元,严重破坏了松花江的水生生态环境。

经过审讯,王某、刘某二人,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生态红线不容逾越,禁渔底线不容触碰。下一步,宝泉岭分局将以此次案件查处、媒体宣传为契机,持续聚焦松花江干流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常态化巡逻防控、蹲守整治力度,精准打击地笼网捕等禁捕渔具非法作业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同时依托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禁渔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主动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全力守护辖区水域渔业生态资源,护航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