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基地实战化建设 共护区域生态安全——内蒙古通辽铁路运输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战化建设专题座谈会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从挂牌阵地向实战平台转变,进一步发挥基地职能作用,筑牢区域生态安全防线,近日,内蒙古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先后深入红山水库水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沙日温都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当地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战化建设专题座谈会。

内蒙古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负责人结合库区水资源保护、水域管护、水污染防范、日常巡查等工作实际,就水生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案件线索发现、联合开展普法、生态修复落地等方面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党建引领,协同保护的意见。

内蒙古沙日温都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负责人详细介绍保护区管护现状,围绕草原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管护、破坏生态线索移送、现场协同处置、如何服务保护区生态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沟通并建言献策。

座谈会紧扣实战化建设主题,结合基地挂牌以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情况,剖析当前基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功能发挥不充分、实践运用不多、联动机制不够细化等突出问题,围绕基地实战化运行提出工作思路。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以司法力量守护流域水生态、草原森林生态的重要载体,要坚决破除“重挂牌、轻实效”问题,推动基地真正用起来、实起来。一是强化双向联动协作。法院与基地管理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畅通线索互通渠道,对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沟通研判,形成保护合力。二是用好基地阵地功能。依托基地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把司法办案现场延伸到库区、保护区一线,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三是做实生态修复落地。结合案件办理,在库区落实增殖放流,在保护区开展补植复绿等替代性生态修复,把司法裁判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四是联合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基地阵地,面向周边群众开展生态法治教育,提升群众水资源、草原林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从源头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法院与水库、自然保护区的协作方向,压实工作责任。下一步,各方将以司法保护基地为重要载体,密切配合、同向发力,统筹做好红山水库水生态和沙日温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以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齐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