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法载人!危险!
超员载人,人货混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夏季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赣州交警对此类违法行为严查严处,近日,赣州交警就查处了几起驾驶人为贪图方便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7月11日,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赣县大队沙地中队民警,在沙地镇坳上村路段查处一起货车违法载人行为。

该车核载5人,实载车内6人、车外货斗9人,一共搭载15人,民警对驾驶人严厉批评教育,告知超员、后车斗违法载人的危害,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二
7月3日中午,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赣县大队沙地中队民警,在沙地圩镇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皮卡车行驶缓慢,后车斗上5名工人,蹲坐在一起。

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拦截,经核查,车辆核载5人,实载11人,车内6人、车斗5人,驾驶人高某称搭载的都是附近工地工人,中午下班后为节约时间用餐,便想着挤一挤,民警对驾驶人高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告知超员、后车斗违法载人的危害,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三
7月12日,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赣县大队茅店中队民警,在茅店镇义源村路段查处一起违法载人行为,车内搭载5人,车后斗搭载2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货车车斗载人不仅违法
更会给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

农用车违法搭载22人,侧翻致12人死亡

货车违法搭载13人,侧翻致3死11伤
危害一:缺少安全防护
三轮车、皮卡车、货车等车辆的后车厢、后车斗上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位置、安全防护设施,缺少了安全带的防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在后面乘坐的人员死亡。

危害二:事故率极高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同时,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危害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