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治化、法典化新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引导辖区群众树立绿色法治理念,自觉守护良好生态环境、化解邻里生活矛盾,8月17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司法局汉宾司法所、墩买里司法所、胡地亚于孜司法所、达达木图司法所、萨依布依司法所依托“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载体,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此次宣讲紧扣群众日常生活实际,聚焦邻里之间最常见、最易引发纠纷的环境扰民问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参加活动的干部、群众讲清法律规定,普及环保知识。重点针对生活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污染、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露天焚烧秸秆杂物、夜间光污染等群众关注度高、容易引发邻里纠纷的突出问题展开讲解,厘清日常生活当中哪些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约束。
宣讲中明确,爱护生态环境、规范日常行为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在日常文体娱乐、家庭生活、房屋装修等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段和音量规范,杜绝噪声扰民;辖区餐饮经营活动需严格遵守环保规范,杜绝油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同时引导在场人员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坚决杜绝露天焚烧、乱堆乱放等污染环境行为。同时告知群众依法享有环境监督和维权渠道,遇到生态环境扰民问题可依法合理维权,学会用法律武器化解邻里纠纷、维护自身宜居权益。
下一步,伊宁市司法局各司法所将结合辖区实际,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建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人居环境。(杨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