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中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枣庄讯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社区,开展“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携手共建美丽家园”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在枣庄市薛城区八一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将生态法治理念送到群众家门口(上图)。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社区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并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居民讲解法典中关于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自然资源保护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记者 孟令洋 通讯员 秦汉 王婷 桑永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