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推出“庭审观摩+集中约谈”组合工作模式,组织3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拒执案件公开庭审,通过沉浸式实景警示教育,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从“纸面判决”变为“真金白银”。

此次观摩庭审为被告人田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据办案法官介绍,田某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作为担保人被列为被执行人,2023年11月7日,田某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便火速将名下房产转让并过户至其子名下,在收取100万元购房款后迅速全额取现转移,致使后续案件判决生效后,法院无法执行该财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据悉,在案件审理前,田某已经履行了部分执行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虽然申请执行人免除了田某的担保责任、撤回其强制执行申请,并出具刑事谅解书,但田某依然要为自己此前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经过两次开庭审理,船山区人民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田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处以罚金5万元。
“田某为逃避执行义务,诉讼阶段便隐藏、转移个人财产,判决生效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配合执行,情节严重,本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定罪处罚。”船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本案合议庭成员李悦提醒,生效司法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
当天庭审结束后,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开展普法宣讲和集中约谈,向在场被执行人清晰阐释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本次讲座将“旁听真实庭审”作为警示教育的第一环节,让被执行人跳出抽象的法条宣讲,亲眼目睹拒执行为从发生到被追责的完整过程,亲身感受司法的威严与刚性,从思想根源上彻底打消“转移财产就能躲掉债务”的侥幸心理。据了解,集中约谈当天,船山区人民法院共完成27案33人次的约谈工作,其中18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4件案件双方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累计执行到位金额43.68万元,对5名经释法明理后仍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警示教育成效明显。
记者从船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斗城惊雷·双擎攻坚”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累计拘传178人次,司法拘留146人次、罚款34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9条,执行到位总金额达6.84亿元,执行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推进态势。
“接下来,船山法院将持续保持刚性执行的高压态势,以实打实的执行行动捍卫司法公信力,把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为船山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筑牢坚实的司法保障。”船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斯印说。
(全媒体记者 吴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