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法院:这场公开庭审,给国企干部上了一堂廉政警示课

“初次侵占公款时我还心怀畏惧,久而久之就麻痹松懈、习以为常了。我忘了底线一旦失守,就会节节败退,直至彻底崩塌,我现在追悔莫及……”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岳某作出深刻忏悔,字字句句折射出职务违法犯罪的沉痛教训。8月14日上午,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省属国企下属公司原经理、原执行董事岳某贪污一案,将严肃的庭审现场转化为沉浸式廉政警示教育课堂。县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县属国企党员干部代表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直面法治震慑。

公诉机关指控,2014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岳某利用其担任国企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侵吞公司公款共计209余万元,转入其本人实际控制的私人银行账户,用于个人挥霍消费。公诉机关认为,岳某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这场庭审直观展现了违纪违法的沉重代价。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一柄双刃剑,要时刻严守廉洁自律底线。”庭审后,旁听的党员干部表示。大家深刻认识到,职务岗位是履职尽责的阵地,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守法纪底线,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履职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