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栾川司法局庙子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酒后侵权纠纷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司法局庙子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深夜醉酒扰民、损毁财物、惊扰幼童的邻里纠纷。司法所立足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调解、情理相融,快速处置、高效化解,成功修复邻里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筑牢基层平安法治防线。

案件事实

事发当日凌晨一点左右,辖区居民马某醉酒后由朋友张某护送回家,因未携带家门钥匙无法入户。二人随即多次敲击对门住户虞某家门,请求临时进屋留宿。据悉,住户虞某独自居家照看两名年幼孩童,且家中无其他成年人陪同。考虑到醉酒人员意识模糊、行为不受控,陌生人员留宿存在较大人身安全和居家安全隐患,为保护孩子及自身安全,虞某当场礼貌婉拒留宿请求,并善意建议二人就近入住民宿休整。

遭到拒绝后,张某、马某二人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持续纠缠滋扰。从凌晨一点直至凌晨三点,二人长时间在虞某家门口及楼道反复拍门、大声叫嚷,严重扰乱周边群众夜间正常休息。屋内两名年幼孩童受到严重惊吓,哭闹不止,双方矛盾随之不断升级,从言语争执逐步演变为肢体冲突。纠缠过程中,马某多次呕吐,污物严重污染虞某家中沙发、茶几等物品,同时肆意磕碰、损毁入户玄关柜、鞋柜、穿衣镜、装饰摆件等私人物品。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避免孩子持续受到惊吓,虞某全程保持冷静克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固定证据。为保障母子三人夜间人身安全,虞某自行垫付费用,带两个孩子入住酒店临时避险。次日,当事人前往庙子司法所,正式申请人民调解处理。

高效调解

接到申请后,庙子司法所第一时间启动邻里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详细核实事件经过,梳理报警记录,固定财物受损证据,全面摸清矛盾症结与实际损失。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和思想疏导。

调解员向侵权方详细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明确公民享有居住安宁权,深夜滋扰扰民、肆意损坏他人财物、侵扰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均属违法行为,依法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治安处罚。通过以案释法、情理交融的耐心劝导与训诫,马某、张某深刻认识到酒后失德扰民、肆意侵权的错误及危害。

调解结果

经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侵权方就深夜扰民、惊扰孩童、损毁财物等行为向当事人诚恳致歉,并全额赔付住宿费及物品损失费用,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彻底化解。(冯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