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生态法治课堂走进田间地头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七台河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干警们深入乡村、社区、公园景区,将生态法治课堂搬到田间地头、游园现场,面向基层群众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生态法治意识,以司法力量护航七台河绿水青山。

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

聚焦乡村生态保护,普法宣讲直抵一线。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立足民事审判职能,构建多点联动普法模式,干警先后走进乡村、城市公园开展面对面宣传。针对农村土地权益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处置、山林资源管护等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高频法律问题,干警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勃利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前往辖区爱国主题教育广场,围绕“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综合治理”的法治原则,聚焦黑土地资源管护、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处置、严禁盗挖滥挖黑土等重点法律条文,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清晰告知群众破坏黑土地、污染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普法宣传

覆盖城市社区公园,法律服务零距离。在城市公园和社区,中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重点阐释保护植被、野生动物及维护公共环境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倡导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新兴区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干警走进辖区广场,设置生态法律咨询台,立足本地环境类案件审判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电鱼、私砍林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养殖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解读“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司法机制,阐明“谁破坏、谁修复”的法律原则,同步倡导垃圾分类、低碳出行、节约用水等绿色生活方式。桃山区人民法院干警深入社区,围绕噪音扰民、餐饮油烟、垃圾分类、植被保护等群众关注的生活热点,跳出生硬法条宣讲,以通俗语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立法要义及法律责任,结合辖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逐一耐心解答。

探索联动普法模式,多元力量协同参与。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湖东社区,为社区居民和沿街商户提供法治服务。活动探索“法院主导、社区协同、志愿者参与”的联动普法模式,分区走访沿街商铺:社区工作人员发挥基层优势拉近沟通距离,大学生志愿者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垃圾分类标准,法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通俗解读法典中垃圾处理、污染防治相关条款,以案释法、现场答疑。各方协同发力,将法条转化为群众易懂实用的生活准则,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理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以司法力量护航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图片由七台河中院提供)

通讯员:郑鹏;记者:蔡韬 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