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护航全民普法落地龙江

新法护航全民普法落地龙江

2025年11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法治宣传教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7章65条,将持续四十余年的全民普法工作以立法形式固化,标志着普法工作从阶段性专项活动转向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立足龙江大地,全省各地依托新法要求,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载体,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融入基层治理、校园课堂、营商环境、百姓生活方方面面,以法治宣传赋能龙江振兴发展。

一、立法固本:普法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长期以来,全民普法依靠规划部署推进,缺少专门法律予以规范。《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系统总结四十余年普法实践经验,确立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完整体系,明确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为普法工作划定法定框架。

基层普法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新法确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从软任务变成法定职责。国家机关在执法、司法履职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把法理阐释融入案件办理、行政管理全过程。同时,法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经费保障、监督提示机制。当司法行政部门发现相关单位未依法履行普法职责时,可下发普法提示,督促整改落实,构建起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普法体系。

二、聚焦重点群体,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

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法律明确要求国家、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结合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开展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化法治师资队伍建设。在黑龙江,全省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走进校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模拟法庭、防校园欺凌宣讲,把法律常识转化为青少年听得懂、记得住的法治课堂,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

抓好国家工作人员这一“关键少数”。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纳入招录考试,健全日常学法机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黑龙江持续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年度学法考核制度,推动公职人员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履职办事的习惯。

面向社会大众,新法要求商场、景区、金融机构、网络平台等主体履行普法义务,围绕反诈、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开展常态化普法。我省打造“大美龙江 无法不美”文旅普法品牌,在景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把普法融入冰雪旅游、乡村文旅场景;社区、乡村依托“法律明白人”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小区广场开展接地气普法宣传。

三、深耕龙江实践,构建全域大普法格局

法律落地,重在基层。结合新法要求,黑龙江持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机制,推动法院、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各地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普法模式,哈尔滨利用地铁屏幕、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短视频,开展线上法律答题;基层司法所、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推动法律走到群众身边。

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展板

新法鼓励利用国家重大纪念日、法律施行节点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全省普法力量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把抽象法条转化为群众身边案例,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为新时代全民普法按下法治化“加速键”。下一步,黑龙江省将持续贯彻落实这部新法,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覆盖面,持续提升全省公民法治素养,以浓厚法治氛围,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