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法院的生态守护日记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1周年。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黑龙江省佳木斯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组织干警到社区、乡村、企业等场所,以普法宣讲、法律咨询等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送到群众身边,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让法典精神在黑土地上落地生根。

凝聚保护合力,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佳木斯中院联合市检察院、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单位,在佳木斯市沿江公园东侧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驻点提供法律咨询,结合松花江、黑土地等本地生态特色,以案释法讲解非法采砂、盗挖黑土等法律后果,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进企业、入公园,普法宣传双管齐下

东风法院干警走进辖区米厂生产一线,围绕粉尘排放、废弃物处置、噪音扰民等常见环保隐患,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明确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指导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破除“重生产、轻环保”的误区。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东兴公园,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系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倡导爱护花草、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引导群众树牢“破坏生态必担责”的法治意识,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社区普法接地气,破解群众认知误区

前进法院干警走进粮库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普法进基层活动。干警聚焦群众生态法律盲区,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案例+法条”形式讲解禁渔垂钓、乱排污水违规倾倒垃圾等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破除群众“小事不违法”认知误区,普及生态违法需承担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切实将生态法治意识植入群众日常生活。

庭审观摩+座谈研讨,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向阳法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题活动,邀请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旁听一起小区烟囱异味及房屋墙体受损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庭审,直观了解民生环境类案件司法裁判思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庭审后,向阳法院联合区住建局、城管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生态矛盾源头化解、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深入研讨,凝聚生态保护合力。此次活动立足审判职能,打通司法与行政沟通渠道,以司法示范指引护航辖区生态保护。

普法走进风景区,法治宣传融入生态一线

桦南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县完达山植物园和桦西湖风景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干警打破传统宣讲模式,走近游玩人群发放宣传手册,结合园区生态保护、绿植养护、环境整治等身边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及生态保护的法治意义,让司法宣传融入生态保护一线,推动法典精神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景区田间同步普法,贴近群众身边场景

桦川法院组织干警到辖区花海景点、乡村田间,面向往来游客、田间农户等群体,结合景区环境管护、生活垃圾处置等群众身边常见的场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同时,干警们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污染防治、生态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普及绿色低碳、合规管护的环保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摒弃破坏生态、随意排污等不良观念,自觉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态保护意识,为县域生态环境高质量筑牢法治根基。

广覆盖多层次,为群众送上“法治套餐

富锦法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民事审判团队到大商广场和乡镇,为群众送上“法治套餐”;立案庭干警依托诉讼服务大厅,面向前来办事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干警紧扣群众生活与辖区生态实际,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重点讲明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并结合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法治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务实座谈凝聚共识,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同江法院青河法庭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草原监理站、水务局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务实召开生态保护座谈会。各单位围绕草原管护、耕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非法开垦整治等重点问题深入研讨,梳理治理短板,达成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纠纷联调、普法联动四项常态化协作机制的共识,打通司法与行政衔接壁垒,为生态保护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奠定基础。

守护绿水青山,非一日之功。佳木斯两级法院将持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工作,让这部“绿色法典”在佳木斯的每一寸土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高质量司法守护辖区的绿水青山,为绿色高质量发展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