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法院:网恋套牢未成年!两人因诈骗罪获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不法分子抓住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心智尚未成熟的弱点,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精准设套,以情感欺骗、虚假事由诱导转账,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财产安全与身心健康。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依法严惩两名诈骗分子,以精准司法裁判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墙。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网络结识年仅13岁的被害人李某某,使用QQ和李某某以恋爱名义聊天,骗取李某某的信任后,伙同被告人张某,由张某冒充其舅舅和表弟虚构支付宝解冻、办理贷款需要资金等名义,多次诱使李某某向王某提供的银行卡转账共计16万元左右。案发后,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王某、张某二人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人家属将所骗款项全额退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其中被告人张某取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

  方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结合案件情节、犯罪作用及量刑情节,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王某作为犯意发起者、主要实施者,主导整个诈骗过程,直接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情感欺骗,主观恶性更大、犯罪作用更突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张某积极参与诈骗,配合虚构身份、编造虚假事由,辅助完成诈骗行为,鉴于其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

  本案系典型的利用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施的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分子以“恋爱”为名骗取13岁未成年人信任,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财产安全,更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伤害。法院对主犯依法实刑,对具有退赔、谅解情节的从犯适用缓刑,既彰显了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性,实现了惩罚与挽救并重。同时以案释法,警示社会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线,助力构建家校社协同的未成年人反诈保护体系。

  在此提醒,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各方共同努力,未成年人防范意识薄弱,亟需家庭加强陪伴引导、学校强化网络素养教育、社会营造清朗环境,共同帮助孩子识别“甜蜜陷阱”,筑牢从“屏幕”到“心门”的安全防线。让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同频共振,方能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清朗的法治晴空。

  下一步,方城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常态化发布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深化以案释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吕纪春 程远景 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