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落地生根”,8月14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为海口市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负责人开展了一场以“生态环境法典再生资源回收普法”为主题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活动旨在以“环知红帆”特色党建品牌为依托,立足审判职责,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新规,聚焦固体废物的法律合规管理,助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拧紧“生态阀门”,防范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本次培训由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董梦哲结合司法审判实务开展精准授课,聚焦再生资源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极易忽视、极易触碰以及高发涉诉的法律风险点,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固体废物管控、污染损害担责等核心规定,通过对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条文进行全面解读,对标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明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控红线。

参与培训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贴合实际,指导性强,特别是典型案例的讲解,有效厘清了企业在日常管理中的模糊地带。今后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继续完善企业内部合规管理制度,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以实际行动推进海南“无废岛”建设。
此次培训是琼山法院“8.15全国生态日”系列普法活动的重要一环。今后,琼山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司法触角,通过以案释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普法活动,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凝聚各方生态治理合力,为海南“无废岛”高质量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董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