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发出2026年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

人民法治网讯 近日,青海省互助县行政复议机关发出2026年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据了解,《行政复议意见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要求其及时纠正的法律文书。

据互助县行政复议机关介绍,此次意见书的发出,源于该机关在审查某执法部门办理的几起投诉举报案件时,发现存在个别共性问题。这些问题虽不影响具体行政行为在实体上的正确性,但极易引发行政纠纷,造成社会矛盾。为此,县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向该执法部门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明确指出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并提出三项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学习。

这份意见书释放出的信号值得关注。程序瑕疵看似“小事”,但在基层执法中具有普遍性。行政复议机关没有因为实体正确就忽视程序问题,而是以意见书形式督促纠正,体现的是“既要结果合法、也要过程合规”的监督导向。从个案纠错延伸到类案规范,正是行政复议从“被动裁决”走向“主动治理”的应有之义。

下一步,互助县行政复议机关将持续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坚持个案纠错与类案规范相结合,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执法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全县依法行政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