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举行“黑龙江环境资源审判五周年(2021—2025)”新闻发布会

8月1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黑龙江环境资源审判五周年(2021—2025)”新闻发布会,发布《黑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2021—2025)》。

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4924件,持续释放从严保护生态环境的强烈信号;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农林牧渔承包合同以及供用热力、电、水、气合同纠纷等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71,700件,依法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环境权益,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审结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6686件,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监管职责,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审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84件,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出台服务保障龙江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联合省文旅厅建立8项合作机制,在中国雪乡、漠河北极村、镜泊湖等重点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法庭”“涉旅纠纷调解工作室”66个,将“龙法和”云法庭铺设至全省4A级以上景区。举办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800余人次,选聘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领域专家36名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选任具有专门知识的人130名担任专业人民陪审员,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共制发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107份,均获反馈落实。法治宣传凝聚共识更加深入,各地法院结合地域生态特色,培育了一批辨识度高、影响力强的法治宣传品牌,累计发放宣传册20万余份,开展法律咨询300余场,覆盖群众百万人次。

此次发布的五年工作报告和典型案例,是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集中缩影,折射的是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立场与担当,传递的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鲜明导向。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元年,全省法院将紧扣省委“五转变一迈进”决策部署,锚定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目标,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龙江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李新阳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