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仲裁法,全区仲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办案总量稳步提升。上半年,全区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914件,同比增长17.3%,受理案件标的额54.72亿元,同比增长18.3%;结案1705件,结案标的额64.07亿元,调解结案657件,占比38.5%,同比增长10.2%。服务领域持续延伸。全区共办理知识产权、平台经济、能源矿产、海事海商、牧业生产等新型仲裁案件50件,同比增长52%。其中,呼伦贝尔办理全区首例海事海商纠纷仲裁案件。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各仲裁委员会持续优化审理步骤,缩短裁决时间。包头仲裁委员会打造“包你放心”仲裁品牌,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开展“深化仲裁业务提升专项行动”,通辽仲裁委员会成立消费者协会仲裁工作站,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开展“仲裁普法进万家法治护航营商路”专项活动。改革持续推进。主动争取符合地区实际的支持保障政策,全面落地积分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仲裁行业自律管理。涉外阵地建设继续推进。积极对接向北开放和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需求,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设立数据交易仲裁服务中心,在二连浩特设立国际仲裁院;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访问蒙古国国际仲裁中心。
8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2026年上半年全区仲裁工作视频调度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出席并讲话。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通报上半年全区仲裁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仲裁协会、9个设区的市司法局对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安排进行汇报。
戴燕对上半年全区仲裁工作采取多项务实举措表示肯定,对下一阶段加强和改进仲裁工作提出要求,要准确把握当前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树立做强仲裁工作的使命意识。坚持仲裁独立的法律属性和非营利性公益法人定位,全方位加强监督管理。要精准对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仲裁工作增量扩面。要在案件数量和标的额上努力实现较大增长,在服务领域上有效拓展,在涉外仲裁实现突破,加大仲裁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推动仲裁体制机制改革,保障仲裁质量与公信力稳步提升。要以改革创新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对仲裁队伍的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