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法院:千里追踪 四年旧账一日清

判决生效四年,被执行人始终不露面、不付款、不回应。直到珲春法院的执行干警跨越千里出现在面前,他才明白,躲,是躲不掉的。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奔赴外地,促使逃避执行四年的被执行人当日全额履行全部债务。

秦某与金某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始终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更棘手的是,金某长期外出失联,刻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线上查控、户籍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均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近期,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关键线索:金某长期在外地某市生活,名下有车辆可供执行。掌握线索后,珲春市人民法院立即部署异地执行工作,指派执行干警专程奔赴杭州。

抵达后,两名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托司法查控系统锁定车辆位置,依法办理查封手续。同时,到社区摸排走访,对接社区工作人员,逐一核实排查,精准锁定了金某的实际居住地址。

执行干警上门查访时,金某并不在家,家中只有其儿子和未成年女儿。考虑到有未成年人在场,干警全程保持温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了解金某去向的同时,干警结合本案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家属普及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失信惩戒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家属劝说金某主动配合执行。

在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子女当即联系了金某。得知法院干警千里追查上门,金某十分惊愕,坦言没想到自己躲了四年、躲到千里之外,依然没能逃过法院的执行追查。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后,金某当日将全部执行款项足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珲春市人民法院法官提示,生效判决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底线。对于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可能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查封扣押财产、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田桄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