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是守护诉讼能力偏弱的特定群体合法利益,保障当事人平等行使诉权的重要支撑。农民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因不懂法律、维权能力弱难以独立诉讼,检察机关将依法介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谢谢检察官,我们已经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近日,18名农民工收到拖欠的劳动报酬,向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致谢。欠薪纠纷的成功化解为1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3.7万余元,这正是检察机关深化运用“支持起诉+民事和解”模式,高效化解劳资纠纷的真实写照。
2026年3月,赵某等多名农民工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2026年3月至7月期间,赵某等多名农民工在某风电能源有限公司所承建的叶片技改项目,从事高空、电工相关作业。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依法为赵某等多名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拖欠部分工资,赵某等9名农民工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前往苜蓿台社区求助,经社区宣传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后,2026年7月赵某作为农民工代表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对欠薪事实及证据进行细致审查。经审查认为,某建筑劳务公司、某风电能源公司拖欠赵某等9名农民工社保及部分工资事实属实,另查明,除案涉9名农民工外,还拖欠其他9名农民工社保的情形。承办检察官耐心安抚务工人员情绪,详细核实务工经过、欠薪数额等关键事实,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释法明理,清晰告知合法维权途径,指导农民工补强和梳理证据材料及详细维权途径。主动与两家公司沟通,从法律层面进行释法说理,严肃指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案涉公司在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后,主动拿出和解方案,并出具《承诺书》。检察官紧盯和解方案落实情况并做好支持起诉准备。2026年7月31日,赵某等18名农民工社会保险赔偿共计13.7万余元已全部结清。
下一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起诉受理范围
自2026年3月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一)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者生活困难,追索抚养费、赡养费;
(三)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五)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六)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七)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支持起诉的其他情形。
支持起诉所需材料
第五条: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证据材料。当事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
第八条:对于法定起诉和受理条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一般由当事人自行收集。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申请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依法调取相关材料等帮助。(古力非拉 崔仪婷)